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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2019年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10:06   审核人:

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9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请各系部做好宣传发动,让更多有志向报效祖国军队事业的同学投身到祖国的军营中,望广大有志青年学生积极报名征。

一、报名条件

1、我院普通在校大专生(包括2014级、2015级五年制学生),五年制在校前三年如果去当兵需从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不享受学费补偿。

2、男同学在校生可放宽到1722周岁(1997.01.01——2002.12.31),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1724周岁(1995.01.01——2002.12.31),女同学在校生1720周岁(1999.01.01——2002.12.31),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1722周岁(1997.01.01——2002.12.31)。

3、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标准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征兵条件。

二、报名时间

兵役登记时间:110日至630

男兵报名时间:110日至85

女兵报名时间:6月至7月(具体时间以全国征兵网公布的为准)。

三、直招士官

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可预先到保卫处(武装部)进行登记,具体时间和专业按照“全国征兵网”上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程序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五、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

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6、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7、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优待金(平顶山湛河区每年约2万元)。

   

 

咨询地点:办公楼一楼保卫处(武装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杨老师:13733923193

 

 

 

 

 

                           中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人民武装部

                            2019226

 

附件【关于2019年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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