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依照相关财务法规,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并为学院各项工作提供强力的资金保障,现根据《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启动学院2018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各部门填报《2018年校内专项业务费预算表》(附件1)和《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各单位对2018年本部门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对所需资金按事项填入附件1;相关事项办理的必要性、支出标准依据等情况详细说明,相应形成附件2。
一 、本次预算编制填报资金的时间范围
本次预算所列预算资金的预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 、预算报表填制说明
1、附件1中校内专项业务费填列范围
除财政专项资金、包干经费和工资以外的各项部门经费。能够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包干经费列支的各项费用,不在附件1的预算范围。办公包干经费预算按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豫质院【2016】132号)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根据各部门教工人数和学生人数,由学院统一核定下达,各部门不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本次也不再申报,该部分预算将以项目库的形式编制。
2、预算事项
附件1 “预算事项”为所预算事项的简要表述。而该预算事项的相关详细情况,请在附件2中说明。
3、经济分类科目
根据《常用经济科目分类》(附件3)填报,例如:购买日常办公用文具事项,类级科目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款级科目为:“01办公费”。
4、金额
“金额”栏,要求是数值格式,保留两位小数。
5、《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填制
附件1所列预算事项,均应在附件2中相应单独做出编制依据说明。预算审核的重点和关键就在于《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所提供的依据,预算事项是否可行、预算金额是合理均在附件2中体现。因此,各部门在编报时,务必做到准确、详实、重点突出。
三 、报送要求
1、纸质文档三份,主管院领导、部门领导、填表人签字,盖部门章;
2、电子文档一份;
3、11月3日前报财务处王奕老师处(行政楼一楼108室,电话3397990)。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预算编制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