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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2021-09-01 17:55   审核人:   (点击: )

党委宣传部是院党委主管宣传、文化、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发挥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和决策参谋作用,为学院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党委宣传部下设有综合科、宣传教育科和网络信息科。

一、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院理论学习、理论宣讲及理论研究相关工作。

2.负责拟订全院年度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总结。

3.与党委办公室、学工部、人事处、思政部等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协助做好师生员工思想动态调研和思政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并落实学院相关的新闻采写、报送、发布制度;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学院图片、音视频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短视频平台,以及校内公共电子大屏幕等宣传阵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学院办学成就和先进典型;制作学院宣传片、宣传画册等,扩大学院对外影响。

5.负责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负责对校内宣传阵地和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督促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7.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向上、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8.负责院级新媒体、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备案、管理和监管,指导现教中心做好校园网主页、二级单位网站的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管,推进校园新媒体、网络文化建设工作。

9.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工作,做好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等队伍的选拔、培训及管理。

10.负责全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11.积极开展全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2.完成院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二、党委宣传部部长职责

1.在学院主管领导领导下主持党委宣传部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党委宣传部人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理论素养,做好党委宣传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长的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校园网、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的管理审核。

5.组织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审核、拟定职责范围内的计划、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办法等文稿,并组织实施。

6.定期主持召开部长办公室或部务会,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同时抓好工作计划的检查、督促、落实,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7.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明纪律,落实岗位职责,加强科学管理。

8.指导党委宣传部宣传舆论导向,审核对内对外的宣传材料。

9.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和宣传思想工作动态,向院党委提出工作建议。

10.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做好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

2.提出学院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协助部长制订学院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3.协助做好全院教职工思想教育、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并组织协调开展相关活动,撰写相关文件、报告和总结,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4.协助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和策划工作;对重要新闻、公告等及时进行审核、编辑与发布;协助部长接待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工作;组织向新闻单位发送宣传报道文章,并负责与各大报社、电台、电视台的联系。

5.负责起草部内综合文字材料,审核职责范围内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规定、办法等文稿。

6.协助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部门提供信息。

7.负责报栏和宣传栏的管理与维护,督促检查宣传内容及时更换。

8.完成院党委和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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