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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3  供稿:组织部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专技〔2018〕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根据2018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分配,我院今年的推荐配额为3名。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在德、能、勤、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和省内外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应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市级科技进步或市级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3.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4.以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以通讯作者名义独立完成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收录3篇以上或被CN级学术期刊收录5篇以上;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省或省三大赛或全动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7.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推荐程序

人事处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对各院部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在民主评议、同行专家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要求确定推荐人选。

四、推荐材料

1.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份及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五年内出版的论著、论文原件,并提供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1份。

3.需要装订的复印件,都要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五、注意事项

按照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各部门推荐人选时应注意:

1.目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且工资系列是专业技术系列(因需要提交工资审批表)的人员才能申报。

2.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人选须参加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且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3.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对象。

六、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5月11日下午5:00前将材料(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3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82643123@qq.com.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 人:吴倩倩

联系电话:3397095

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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