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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授予邹勇松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教育部关于授予邹勇松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院实际,精心部署,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全省高校开展的“我与‘两个一百年’”系列主题宣传、“我与中原共出彩”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要广泛号召我院青年学生积极向邹勇松同学学习,坚持典型引路,加强青年学生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大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请将组织学习情况与学习心得电子版及时发送至zlxyxcb2010@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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