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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0-12  供稿: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院教师。

二、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请务必按照格式上交,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并认真填写《河南省 “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见附件2)。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全院通报。

三、征文办法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择优选择2-3篇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宣传部316房间。

四、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号召广大教师全员参与,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2.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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