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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学院男女职工办理特病保险的通知

时间:2018-11-05  供稿:院工会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平工文}(2018)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经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为我院女职工办理特病保险。(险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A}条款)。参加特病保险的女职工每人交付20元,学院补贴20元,共计保费40元。《平工文》(2018)6号文件的要求,男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每人交20元,学院补贴20元,共计保费40元。(交保自愿)

各部门请于11月9日前,将参加保险的人员名单、款额及身份证号电子版及打印版交于工会。

工 会

2018年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体育文化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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