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规范报送就业协议和数据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供稿:就业指导中心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特做以下要求,通知如下:

1、收集就业材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要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协议书中不能有空项,用人单位盖章位置只能盖单位行政章或人事(人力资源)章,日期如实填写。

3、上报就业信息以就业协议或合同信息为准,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化,及时报就业中心更新。

4、各位老师在做就业数据时要严格按照就业中心提供的学号、姓名基础信息认真填写,因为省就业中心数据库中所有信息是以学号为基础导入的,如果学号错误,会导致就业信息和姓名不符的错误。

5、要告知毕业生省教育厅会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打电话核实就业情况,以免学生认为是骚扰电话,诈骗电话产生不良反应。

请各教学系部就业专干和辅导员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和举报。

联系电话:0375-7662156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7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学生“诚信校园行”征文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暑期放假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

关闭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院办公室:(0375)3397006

版权所有©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豫ICP备05015550  豫公网安备41041102000080号


学校微信
学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