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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名教师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时间:2017-05-22  供稿:教务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教高〔2017〕356号),我院席会平和张旭两位老师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希望全院各教学部门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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