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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院长徐宗华、副院长葛长龙、纪委书记刘明山分别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教学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时间:2017-09-22  供稿:基础部、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按照学院“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责任意识教育重新签订责任书的通知》要求,院党委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系部党政正职重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月13日至21日,常务副院长徐宗华、副院长葛长龙、纪委书记刘明山分别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教学单位召开“以案促改,标本兼治”阶段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上,与会部门分别宣读了薛新生、白君堂、李留军等人的“典型案例”及“忏悔书”,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清单”,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党员教师代表分别做了“履责守则,自觉接受监督”和“知责尽责,勇于开展监督”的主题发言。

9月21日,徐宗华在致知楼第二学术报告厅召开会议与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基础部、社科部、现教中心和食品与化工系七个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徐宗华在“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引领示范,自觉接受监督”的主旨讲话中指出,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教师都要知责,尽责、担责,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徐宗华要求与会党员教师都能识大局、明方向;看细节、管小节;观容颜、正形象;要以案例分析为警醒,守住人生底线;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引领示范;要坚持以案促改,自觉接受监督。

9月18日,葛长龙在欧九教学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与建筑工程系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日在致知楼第二学术报告厅召开会议与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绿源公司等六个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葛长龙在“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引领示范,自觉接受监督”的主旨讲话中,就“什么是责任和责任意识”、“如何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发挥党员队伍示范引领作用”、“共产党员应该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等四个方面详细进行了讲解,并且提出“我们学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债务逐步化解,财务运转已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加强了管理,规范了程序,完善了制度,全院师生,齐心协力,鼓足干劲,振奋精神,为学院美好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9月13日,刘明山在教学实验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与信息工程系党政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刘明山在“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引领示范,自觉接受监督”的主旨讲话中强调,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一要突出责任担当意识;二要强化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三要强化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结合以案促改,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章和纪律规矩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强化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部师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把党管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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