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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6-05-26 09:17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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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中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查找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院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动员并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学院实验室安全。

2、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

对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安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有关部门。

3、规范废弃物处置。

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工作,做好《化学废弃物专业标签》的张贴。杜绝将具有剧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危害的废弃物当作普通化学废弃物送储。

4、加强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编写自查报告。

请各系(部、中心)按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教高【2016】355号)做好自查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及填写《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附件1),于6月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档至教务处。其中,自查报告需包含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设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突出亮点。

在系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

省教育厅将于6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2016051316242520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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