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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02-27 17:31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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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训)室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教务处对示范区校区及校本部开展期初实验(训)室安全检查,由于信息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所在的舞钢校区尚未部署完成,故上述三部门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压实各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结合实际,积极部署,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训)室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各实验(训)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训)室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

2.做好期初实验(训)室准备工作。各单位做好实验材料准备工作,查看所辖实验(训)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安排人员对实验(训)室进行清洁,确认安全通道畅通,仪器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规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气体采购使用。各单位务必做到化学品的规范采购、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到随用随购,减少库存量,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五管理。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

4.各单位自查。各单位应对所辖实验(训)室开展一次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自查,重点针对水电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填写期初实验(训)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整改,并将安全检查记录表电子版于229日(周16前发zlxyjwc@163.com,纸质版送至办公504

5.学校检查。教务处31日(周二级学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验(训)室卫生情况,实验(训)设备完好情况,实验(训)室相关登记表完备情况,确保全校教学能够顺利开展

6.联系人:吕龙辉;联系电话:135232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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