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事处
 学校首页 |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科研管理 | 创新技术转化 | 学术交流 | 学习资料 | 博士后研发基地 | 下载中心 | 成果申报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博士后研发基地>>正文
关于在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
2013-05-05 00:00   审核人: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速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根据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博士后研发基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以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以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为目的,以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重点,积极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平台,有效发挥博士、博士后人员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立范围
   
省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经济实力、科研开发条件,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引进优秀博士、博士后人员到基地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项科技研发活动。
   
三、运作方式
   
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是博士后工作的延伸和发展,运作方式要切合实际,灵活多样,可以项目招收博士、博士后人员到基地开展项目研发;也可将博士、博士后科研成果直接在基地转化;还可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联合开发项目,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中小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基本原则
   
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托项目。博士后研发基地要立足于我省工业、农业、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以高科技和高效益的研发项目为依托,所选项目既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也要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二)合作互补。基地单位可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单位合作开展项目研发,高校流动站要充分发挥其学科设置齐全、科研条件优越、信息资料丰富等优势;企事业单位工作站要发挥自身的研发环境、生产条件和资金等优势,双方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求发展。
   
(三)互惠互利。博士后研发基地既要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项目开发、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要有利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维护博士、博士后人员的合法权益。在项目研发合作中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以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合理确定双方权益。
   
五、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力较强,生产、技术开发条件较好,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研究开发能力(包括研发设备、科技人员),设有市场前景较好、学术水平较高的研发项目。
   
(三)申报单位自身经营管理规范,社会诚信度高,可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四)申报单位对开展博士后工作有积极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工作。
   
六、报批程序
   
(一)申请设立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按属地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须填写《博士后研发基地报批表》,分别报本地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签章后,按要求时间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确定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下发批准通知。
   
七、管理服务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博士后研发基地建立的审批和组织指导、检查评估工作。为基地单位提供人才、项目供需信息,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必要的经费资助。对基地单位博士、博士后人员的引进、管理和使用及项目研发进度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二)参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方式,每两年对基地单位工作进行评估,对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工作仍没有进展或严重违犯政策法规的将取消其博士后研发基地资格。
   
(三)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对本地、本区域内的博士后研发基地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单位,如符合条件,可优先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博士后研发基地须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和研发项目实施规划,每年将人才引进和项目进展情况及下年人才引进和科技项目研发规划,经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是我省博士后工作创新的一种尝试,也是支持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规章制度,确保博士后研发基地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一○年三月五日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