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
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学术机构。
1.审议学院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管理制度;
2.审批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3.审核专业建设规划、新专业申报、专业资源配置方案;
4.审议人才培养方案及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制定及考核办法;
5.审核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6.审核课程建设规划、课程体系构建及课程标准;
7.审核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8.评审院级教学工程项目,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项等事项;
9.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控制、实验实训室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10.负责学院学风建设及学风评议工作;
11.院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它重要学术事项。
二、师资建设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师资建设专门委员会是对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学术机构。
1.审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师职称评定的初评推荐工作,审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与管理办法;
3.审议教师工作考核办法;
4.审议学院年度教师培训方案;
5.“双师型”教师的评审和认定;
6.评审、推荐各级学术人才计划人选;
7.院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它重要学术事项。
三、科学研究和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科学研究和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是对学院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学术机构。
1.评审推荐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奖项、专项基金、学科平台建设项目等;
2.审议有关科研工作评价标准和学院科研工作规划等学术事项;
3.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
4.审议学院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
5.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必要时可请校内外专家参与,并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供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
6.院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它重要学术事项。
四、招生就业、校企合作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校企合作专门委员会是对学院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工作进行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学术机构。
1.审议招生管理办法;
2.审议就业管理办法;
3.审议实习实训方案;
4.审议校企合作方案;
5.审议对外合作交流规划;
6.院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