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办法

日期:2023年05月29日 17:02 作者: 点击:[]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办法

 

为规范教师聘任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师法》 和《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 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掌握教 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履行教师职责,熟练掌握所任课程的知识体系与内容。

(二)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行业资格证书。

(四)从校外聘请的教师应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五)掌握和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受聘教师的岗位职责

(一)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任务,按照成人高等教育特点进行教学,并负责辅导、答疑、作业批改。

(二)负责本课程的命题、阅卷等考核工作,做好试卷分析。

(三)课程结束后,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课程教学的建议。

(四)根据教学大纲选定教材,编写自学指导书、自学进度表和辅助教材等有关教学资料。

(五)承担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网上教学支持服务等工作。

三、 聘任程序

(一)凡属学院教师系列,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均为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职教师;教学单位聘请的非学院教师均为学

院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

(二)专职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任,在授课之 前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表》,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备案。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外聘兼职教师必须履行聘任 手续,在授课之前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兼 职教师聘任表》,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另行选聘。

(四)凡被聘任的教师,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颁发《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证书》。

四、 考核

(一)考核时间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对受聘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各教学环节完成情况、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效果(包括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学生听课效果等)。

(三)考核方式

1.成人教育科开展教学检查,对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并对课堂教学效果做出评价。

2.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评价意见。

3.各教学单位对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

(四)经过考核,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终止聘任。

五、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上一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工作规范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实训楼
电话:7668980  邮编: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