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已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27日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教高〔2014〕84号)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选拔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定位”、“定向”培养,使之成为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的后备力量,计划每年选拔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3名。
二、选拔范围
学院教学系部中的青年教师。
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持之列。
三、选拔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4.须具有硕士学位、讲师以上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
5.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应用研发方面,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紧贴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主持或主要参与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在论文、著作发表、专利申请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
申报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应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各部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专业建设需要,严格按规定的选拔条件同时考虑某专业梯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推荐提名,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二)审核
教务处和科研处对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教学、科研等条件进行审核。
(三)研究提名
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代表组成的推荐小组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研究后正式提名,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五、任期目标
(一)协助专业带头人积极实施和努力实现本专业的建设目标。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
(三)在任期内,完成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并通过省级鉴定。
3.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4.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六、培养期与培养措施
(一)培养期
培养期为三年。
(二)培养措施
1.制定工作计划
各部门组织专家小组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方案表》,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培养计划包括短期进修、教学、科研等工作目标及详细年度培养计划。
2.提供资助经费
院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额度为:文科6000元、理工科9000元。资助费主要用于调研、购买图书资料、资料打印等。资助费由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财务处负责审核把关,对不按规定使用的经费,学院将从部门经费中扣除。
3.培养提高
为进一步开阔眼界、活跃学术思想,及时了解本专业前沿动态,掌握先进的科研手段,今后专业进修优先安排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七、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
1.为确保任期目标的实现,受资助者的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中期考核等级分为按期完成计划和未按期完成计划两种。任期目标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中期考核。受资助者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各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中期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对不能很好完成阶段性计划的,提出整改意见,暂停拨付资助经费,促其改进。
3.任期目标考核。受资助者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报告》,并提供主要论文、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等级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整理汇总后加盖部门公章,报学院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对培养对象进行任期目标考核。对提前和超额完成任期目标成绩突出者考核为优秀,按时完成者考核为合格,未完成者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者,可按照程序作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进行推荐。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及待遇。
(二)管理
为加强我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工作,学院负责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对象的选拔和任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过程管理和中期考核。
八、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考核及管理
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院内选拔程序与院级青年骨干教师相同。考核及管理等其他事项按《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